104法拍網錦城花園廣場/一樓附車位/捷運東湖站
點擊大圖可全螢幕觀看
一般戶租金
4,518
萬
單價:71.25 萬/坪
104法拍網-蔣先生0922-465-931經紀業:財欣不動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請主動告知是從H房屋網(houseweb)得知物件資訊,謝謝您。
物件介紹
104法拍屋 ☆全國最大專業代標公司☆
House Web與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拍賣同步,資訊最新刊登
保證產權清楚
保證銀行貸款
保證順利點交
保證全程服務
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1797建號建物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民國110年3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之配偶在場表示1783建號建物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且將其中一個房間出租予第三人吳○瑛,吳○瑛並可使用公共空間,1797建號之停車位在B3編號20,係雙車位設計,現場僅停放一台自家使用車輛,其餘空間堆放雜物。同年10月14日現場履勘時,吳○瑛在場表示目前獨自一人居住,並將機車停放在汽車車位,偶爾姪子會來住等語,且提出租賃契約。依租賃契約所載,每月租金新臺幣8萬元(電費、自來水費及管理費),債務人向承租人借款之本金及利息全數抵償每月租金,租期自107年1月1日至借款契約債務抵償完畢為止。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3‧上開第(二)點所示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以111年3月23日執行命令除去,故就1783建號建物即門牌號碼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296巷123號房屋部分,拍定後原則上點交,惟如上開執行命令經異議而受廢棄、變更或撤銷確定時,則不點交。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4‧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法院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三拍:4518萬111/7/21拍賣]
搜尋區域物件快速滿意完成購屋
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於隔週下架,請留意)
社區資料
- 名稱:錦城花園廣場
- 管理費:
- 社區基金餘額:
生活機能
- 公園:
- 學區:
- 購物:
- 交通:捷運東湖站
社會住宅租金
- 一般戶
- 第一類政策戶
- 第二類政策戶
面積資料
- 公告坪數:63.41坪
- 土地面積:12.93坪
- 主建物:38.27坪
- 附屬:4.18坪
- 公設:5.35坪
- 陽台:
- 車位:15.61坪
- 露臺:
- 地下室:
- 雨遮:
- 其他:
- 增建:
建物資料
- 建物規畫:地上14層 地下層
- 本件樓層:1樓
- 土地格局:面寬公尺 縱深公尺
- 車位:坡道-平面
- 門前路寬:米
- 座向:
物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