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法拍網捷運emaster/溫馨四房附雙車位/捷運七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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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戶租金
5,000
萬
單價:88.19 萬/坪
104法拍網-蔣先生0922-465-931經紀業:財欣不動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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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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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se Web淘屋網與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拍賣同步,資訊最新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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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順利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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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本件建物查封時,現場大門深鎖,經按門鈴並敲打大門,無人應門,建物居住使用狀況不明。第三人王O正於111年3月1日到院稱其為本件建物實際所有權人,從取得該建物所有權起迄今,都由其配偶王鄧O英管理使用,該屋現由其配偶出租他人使用。第三人王鄧O英於111年3月13日具狀陳報本件建物於109年5月起出租予第三人譚O婷使用。拍定後不點交。
2‧本件建物共同使用部分,據管理員稱建商有保留車位予地主保留戶,其僅知編號1、3、4、5、11、12、13機械式停車位中,有2個是債務人的,但不知確切編號,另第三人王鄧O英於111年3月13日具狀陳報停車位部分無固定使用位置,應買人應自行查明。且因此部分係拍賣共同使用部分,其使用依法應由共有人協議之,故拍定後不點交。
3‧本件拍賣不動產依謄本暨載經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以110年度執沒958字第1109021453號函辦理刑事禁止處分登記在案,經查其目的為因債務人經臺灣高等法院判決應執行沒收犯罪所得37,612,367元,經本處111年5月30日函詢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是否同意於本件拍定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由本處塗銷上開刑事禁止處分登記,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於111年6月8日函復不同意由本處塗銷該刑事禁止處分登記,是本件拍定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本處將函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通知地政機關塗銷上開禁止處分登記,拍定人、承受人亦得向該管檢察署聲請為之。本件需經塗銷上開禁止處分登記,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應買人注意。
《拍賣抵押物》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法院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一拍:5000萬112/6/19拍賣]
[第二拍:4000萬未確定]
[第三拍:3200萬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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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於隔週下架,請留意)
社區資料
- 名稱:捷運emaster
- 管理費:
- 社區基金餘額:
生活機能
- 公園:
- 學區:
- 購物:
- 交通:捷運七張站
社會住宅租金
- 一般戶
- 第一類政策戶
- 第二類政策戶
面積資料
- 公告坪數:56.69坪
- 土地面積:6.23坪
- 主建物:34.23坪
- 附屬:4.28坪
- 公設:18.18坪
- 陽台:
- 車位:
- 露臺:
- 地下室:
- 雨遮:
- 其他:
- 增建:
建物資料
- 建物規畫:地上12層 地下層
- 本件樓層:12樓
- 土地格局:面寬公尺 縱深公尺
- 車位:機械式
- 門前路寬:米
- 座向:
物件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