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法拍網捷運古亭站/財星大樓/附三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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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標的係位於臺北市古亭捷運站8號出口處之「巨聯財星大樓」,標的1214建號建物現出租予第三人大亞鑽石珠寶有限公司,租期自100年11月1日起迄今;兩造復於109年11月19日簽訂房屋租賃約約書,約定租期自109年12月1日起至119年12月1日止,每月租金33,000元,不含停車位。另債權人具狀陳報第三人大亞鑽石珠寶有限公司之董事長陳O煌於履勘現場陳稱該大樓曾於105年11月發生火災,因系爭建物鄰近天井而受煙燻波及,惟內部未受影響;又據地政人員現場履勘指稱系爭建物佔用共同使用部分即1241建號,為該建物大門入內1公尺處,在竣工圖內非屬增建。標的1238建號建物位於巨聯財星大樓之地下2層,經現場履勘目前係作為停車場使用,劃設有24格停車位;惟依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9月15日北市都建寓字第1116049247號函覆說明,該址領有78使字第461號使用執照,經調閱依建築平面圖,依原核准圖說標示,標的1238建號建物係屬「防空避難室兼停車場」並劃設20格停車格,查無停車位分配及分管契約之資料。據債務人陳稱其所有車位分別為編號5號,22號及23號,現均出租予他人使用,每月租金各5,000元,僅口頭承諾無書面租約;惟依巨聯財星大樓管委會陳報上開3個停車位為債務人之配偶周徐O玉所有,現由管委會代收車位租金予所有權人,無分管契約之協議。依車位編號22號之承租人楊O壽陳稱伊係向第三人周徐O玉承租,已承租車位多年迄今,每月租金6,000元,未訂立書面契約;車位編號5號之承租人王O涵陳稱係自106年11月1日承租車位迄今,車位編號23號之承租人宜群貿易有限公司陳稱依汽車車位承租合約約定,租期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兩個停車均係向管委會承租,每月租金均為5,800元(含管理費800元)。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臺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9月27日北市消調字第1113038349號函覆,自95年至今無發生火災紀錄;經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111年9月28日北市都建使字第1116178828號函覆,非該處列管之海砂屋或震損建築物;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111年10月3日北市警中正二分刑字第1113025960號函覆,未發現有非自然死亡情事。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本件係拍賣標的1214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該建物已於查封前出租予他人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標的1238建號建物係拍賣停車位,該車位應有部分類似區分所有建物且有獨立使用性,故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法院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三拍:3257萬112/4/28債權人聲請停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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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於隔週下架,請留意)
- 名稱:財星大樓
- 管理費:
- 社區基金餘額:
- 公園:
- 學區:
- 購物:
- 交通:捷運古亭站
- 一般戶
- 第一類政策戶
- 第二類政策戶
- 公告坪數:77.14坪
- 土地面積:4.77坪
- 主建物:28.99坪
- 附屬:2.47坪
- 公設:38.04坪
- 陽台:
- 車位:
- 露臺:
- 地下室:
- 雨遮:
- 其他:
- 增建:
- 建物規畫:地上12層 地下層
- 本件樓層:7樓
- 土地格局:面寬公尺 縱深公尺
- 車位:室內車位
- 門前路寬:米
- 座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