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興路經典三房附增建/捷運七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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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55建號屋內隔成七間房間,僅部分房間有水電,房間內有床、電視、櫃子、桌椅等物品,櫃內已清空,部分家具發霉且布滿灰塵,無人使用。1451建號係55建號之增建物,隔成左右二側房間,右側房間再隔成四個空間,僅部分房間有水電,內有家具等,部分房間內堆滿雜物,似現無人居住使用;左側僅一房間,屋內有家具等,並有水電與獨立電表,亦似無人居住使用。增建物與五樓間無內梯,須從外部樓梯間進出,本件拍定後點交。
2‧451建號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以111年12月16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13287503號函示1451建號列管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遭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3‧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結果,表示皆無海砂屋、地震、火災受創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另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函覆結果,經查訪附近鄰居表示不清楚標的建物內有無非自然死亡情事,綜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11年10月5日會輻字第1110013695號函覆,本件標的建物於82年10月22日經偵測評估發現時之年輻射劑量為0.27毫西弗,並於90年8月24日進行部分鋼筋抽換改善作業。依據鈷60放射性物質衰減特性,於111年10月4日止,上開建物估計之年輻射劑量為0.006毫西弗,請應買人注意。
5‧債務人辛O羿律師(即李O育即李O瑋之遺產管理人)所有
《清償債務》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法院公告另有增建約24.92坪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法院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二拍:1336萬112/5/25拍賣]
[第三拍:1069萬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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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於隔週下架,請留意)
- 名稱:
- 管理費:
- 社區基金餘額:
- 公園:
- 學區:
- 購物:
- 交通:捷運七張站
- 一般戶
- 第一類政策戶
- 第二類政策戶
- 公告坪數:38.7坪
- 土地面積:10.16坪
- 主建物:32.01坪
- 附屬:6.69坪
- 公設:
- 陽台:
- 車位:
- 露臺:
- 地下室:
- 雨遮:
- 其他:
- 增建:24.92坪
- 建物規畫:地上5層 地下層
- 本件樓層:5樓
- 土地格局:面寬公尺 縱深公尺
- 車位:無車位
- 門前路寬:米
- 座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