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和路雙一樓通用附增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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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2361、2366、4437、4438建號拍定後不點交(第三人東大企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基於租賃關係占有中,租期自109年2月1日起,迄113年8月31日止,租金每月新台幣100,000元。另本院於111年2月25日查封時發現2361及2366建號係打通相連,各有獨立出入口,且共用一道門進出,2366建號之出入口為車庫鐵捲門,且2366建號一部分作為車庫使用。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4437及4438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物,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與主建物2361及2366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入口。且係屬違建,業經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認定在案,依新北市違章建築拆除優先次序表規定依序排拆,此有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1年5月10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13257245號函在卷可稽,拍定人應自負拆除義務或被主管機關拆除之危險,不得異議。
3‧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管理費,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4‧本件拍賣不動產依謄本記載經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以111年1月24日北防字第11143514710號函囑託地政機關辦理刑事禁止處分登記,經查其目的為「保全追徵」,拍定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本處將函請刑事案件繫屬之檢察署或法院刑事庭參考最高法院107年度台抗字第445號刑事裁定意旨,通知地政機關塗銷上開禁止處分登記,拍定人、承受人亦得向該管檢察署或法院刑事庭聲請為之。本件須經塗銷上開禁止處分登記,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請應買人、承受人注意。
《清償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法院公告另有增建約14.27坪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法院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二拍:5019萬112/6/15拍賣]
[第三拍:4016萬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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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於隔週下架,請留意)
- 名稱:
- 管理費:
- 社區基金餘額:
- 公園:
- 學區:
- 購物:
- 交通:
- 一般戶
- 第一類政策戶
- 第二類政策戶
- 公告坪數:79.6坪
- 土地面積:20.99坪
- 主建物:63.62坪
- 附屬:10.65坪
- 公設:5.33坪
- 陽台:
- 車位:
- 露臺:
- 地下室:
- 雨遮:
- 其他:
- 增建:14.27坪
- 建物規畫:地上5層 地下層
- 本件樓層:1樓
- 土地格局:面寬公尺 縱深公尺
- 車位:無車位
- 門前路寬:米
- 座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