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路3段經典三房附增建/泰山貴和站
營業員字號:105年登字第3108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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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民國111年7月4日查封時,在場人(即承租人)杜○芬在場稱:「跟債務人承租房子(租期自民國111年2月15日起至115年2月15日止),頂樓有加蓋(即3781建號),無內梯僅外梯可達,頂樓加蓋不在承租範圍(註:租賃契約記載有使用權),為債務人做佛堂使用,擺放許多神像,但神明應都已經請走」等語,同年11月7日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頂樓加蓋部分大門敞開,廟內神明均已請走,尚有留置許多神桌與祭祀器具。993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惟現在實際情形及使用限制(例如:公用地役關係、政府機關價購、徵收、法定空地)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2‧3781建號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與主建物內部不相通,有獨立出口,拍定後無法以權利移轉證書辦理建物登記。此部分業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屋頂」,屬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情形「拍照建檔列管」,故拍定人應承擔遭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3‧債權人、在場人、鑑定人、有關機關均未表示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之情事。惟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若有上述情事,請儘速向本院陳報。
4‧拍定後不點交。
5‧應買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公寓大廈之管理費,並注意有無民法第826條之1第3項規定之適用。
《清償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法院公告另有增建約9.88坪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法院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三拍:481萬112/10/17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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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照片來源為:司法院,透明房訊,Google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於隔週下架,請留意)
- 配有設備
- 租金包含項目
- 公園:
- 學區:
- 購物:
- 交通:泰山貴和站
- 社區名稱:
- 管理費:
- 社區基金餘額:
- 一般戶
- 第一類政策戶
- 第二類政策戶
- 公告坪數:21.25坪
- 土地面積:6.43坪
- 主建物:19.54坪
- 附屬:1.71坪
- 公設:
- 陽台:
- 車位:
- 露臺:
- 地下室:
- 雨遮:
- 其他:
- 增建:9.88坪
- 建物規畫:地上4層 地下層
- 本件樓層:4樓
- 土地格局:面寬公尺 縱深公尺
- 車位:無車位
- 門前路寬:米
- 座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