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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本件拍賣標的1154、1798建號建物位於新北市新店區「喜洋洋」社區,現為4層樓之透天式社區住宅,據債務人之媳婦高o珊陳稱,1樓(大廳、1衛浴、1廚房)、3樓(2房間)及4樓(陽台)現由債務人之子及其親屬一家四口無償居住使用,債務人未居住於此;另2樓(2房間、1衛浴、1儲藏室)現出租予他人使用,惟不知租約至何時;標的1798建號建物為1、2樓後側外推增建及3樓增建部分。
2‧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2年10月18日新北消指字第1122048215號函覆,自104年1月1日至112年10月15日止未曾受理火災案件紀錄;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2年11月6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24112090號函覆,經訪查住戶稱不清楚有無非自然死亡情事;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112年10月17日新北工建字第1122048172號函覆,旨揭建物未向該局申請辦理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評估之紀錄,故是否為地震受創建築物,無相關資料可稽;另查截至112年10月17日止,旨開建築物無申請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申請報備案件。另債權人債務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3‧本件係拍賣1154、1798建號建物所有權全部,惟系爭建物於查封前已為第三人占有使用,故拍定後不點交;另標的1798建號建物因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又依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113年2月23日新北拆認二字第1133196086號函所示,標的1798建號建物為垂直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屋頂)及水平增建違章建築(違建位置:法定空地1樓前、後),為既存違章建築,因影響公共安全之違章建築,限期拆除處理,請投標人注意。
《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法院公告另有增建約23.9坪
指名:蔣先生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
依執行單位公告底價如未拍定時,酌減20%
估算下一拍,如有疑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第一拍:1990萬113年8月6日拍賣]
[第二拍:1592萬未確定]
[第三拍:1274萬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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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法務部執行署
本物件若有遺誤概以執行單位公告為準
照片來源為:司法院,透明房訊,Google Maps
(拍定,撤回,清償,承受,結案之案件於隔週下架,請留意!!)